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重)公告
时间:2026-11-02 20:04
来源: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重)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负责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

(三)采购方式:遴选。

(四)采购需求:拟优选1家社会代理机构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一)在近三年内的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代理机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参选的代理机构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招标代理备案单位,且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备案查询。

(四)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业务)满足本次所遴选内容的招标代理机构。

(五)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无因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被财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需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六)熟悉信息化项目采购工作要求,在南宁市区内具有组织招标、评标的能力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七)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

(二)地点: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官方门户网站。

(三)方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二)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63号自治区党委统战部703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568665)。

(三)递交参选文件方式:参选人现场递交。

(四)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参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一)时间:截止时间后十个工作日内。

(二)地点: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组成(1至7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纸质件一式叁份,密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电子版须同时发送至gxtzbwxc@gxi.gov.cn):

1. 参选资格涉及的证明材料及其他补充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注册代理机构》备案证明截图、无被财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承诺函等;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针对采购人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工作方案,(2)工作程序、质量控制、内控制度(含三级审核实名制度)等,(3)服务承诺,(4)廉政廉洁承诺等;

4. 拟投入人员配置应含项目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及其他认为有必要的人员(列表形式,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5. 办公场地及开评标场所配置情况(场地不动产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声明函不予认可);

6. 2025年1月1日以来采购项目代理业绩(以列表形式,格式自拟,提供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 报价函(结合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收费×参选人投标费率,对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格式自拟);

8. 参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特别说明:上述材料经发现弄虚作假,直接作废参选资格。

(二)中选原则:详见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评标小组将根据综合得分合格以上(合格线为综合得分60分)且按由高到低排列次序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为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三)实行三级审核实名制度:代理机构编制完成采购文件提交给采购人,需同时附上代理机构内部审核人员(一审、二审、三审)书面签字材料,该项以签订协议时具体约定为准。

八、采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771-5568665


附件: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2026年度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业务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书